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11-01 10:01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确定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岗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作退费处理,所缴费用自动退回到报考人员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说明: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操作。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参考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3日在内江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5.政策性加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以上加分事项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岗位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以备审查。(报考市本级学校的人员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资料,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七楼701室,联系电话:0832-2228366。报考经开区学校的人员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提交资料,地址:内江经开区汉晨路526号内江经开区社事局4楼教体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07029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社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报名信息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有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报考者放弃加分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此次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教师公招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的80%,考生笔试总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二)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网上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教师资格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4.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道综合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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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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