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4年下半年江苏徐州新沂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10-11 09:32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2024年新沂市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新沂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新沂市户籍;

2.在新沂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市居住证(居住证受理凭证不予认可);

3.驻新沂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4.持有新沂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新沂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新沂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如之前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次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一)社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申报

1.新沂市户籍地(或居住地)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统一报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其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新沂市教育局受理。

2.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徐州市教育局受理(材料先交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后统一上报徐州市教育局)。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申报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凭合格学历,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新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QQ工作群,群号230765202,相关通知的发布及咨询将在群内进行。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按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新沂市教育局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定于:10月28-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新沂中等专业学校厚德楼一楼102室(北京路13号,第一中学对面)

咨询电话:0516-88898298

关注公众号

推荐阅读:

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教师资格准考证打印

责任编辑:欣欣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更多江苏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2024年江苏徐州市新沂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2024年江苏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4年江苏徐州市鼓楼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及幼儿2024年江苏徐州市云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2024年江苏徐州市贾汪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4年江苏徐州市铜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