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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陕西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x.hteacher.net 2024-10-09 16:45 陕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现场确认和体格检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11月5日-7日到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内四号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和体格检查。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汉中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 (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层次学科,如张三、男、6107022000xxxxxxxx、小学语文)。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汉中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体格检查须知:

1.体检对象。已经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汉中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5日-7日上午8:00-12:00,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

3.体检要求。

(1)申报人员请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体检,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现场确认无误者,凭“现场确认单”在医院体检处领取“体检表”,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化验申请单,确保完整准确。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避免熬夜及饮酒。体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抽血、B超检查前保持空腹。女性做胸部DR检查不能穿含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内衣、饰物等,进行尿检及妇科检查尽量避开生理期,孕期妇女请携带有关医学证明(产检本、血检B超报告)。

(2)体检费用自理,按医院有关标准收取(具体以医院公示为准),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此次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底)。

(3)严禁申请人自带体检表,以防漏检或作弊。体检当日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体检医院需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4)汉中市教育局和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应成立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督查,提前组织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体检规定,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检测执行统一标准。如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专 家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集体会诊讨论,进一步检查后由主检医师再下结论。

(5)建议申请人在网报和现场确认成功后进行体检,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性,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市教育局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首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师资格申请人,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认定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学在汉中”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过期不予受理。凡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人:汉中市教育局             郭老师  0916-2626674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张老师  0916-2217228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李老师  18992600880

汉中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汉中市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hanzhong.gov.cn/hzsjyjx/gsgg/202410/afc6f8b5dae0450dbe81eea0ca3091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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