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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教师招聘885名公告

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05-15 16:25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等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

2.笔试试卷

笔试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除英语、日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外,其他岗位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英语、日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3年6月15日9:00至17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及要求

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或招聘单位通知拟递补的报考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 家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其中,红山区、松山区不得相互聘请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书面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试题:除报考英语、日语、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报考英语、日语岗位人员面试时分别用英语、日语作答;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面试时须按要求分别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作答。

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加试方式按照管理权限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公立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属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赤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333110,负责本简章的解释工作;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赤峰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2023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简章varel=$(#showTitle);el.html(el.html().replace(,));

文章来源: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305/t20230515_2050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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