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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79名公告

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3-03-17 09:16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8:30—12:00;14:30—18:00)期间,可按就近办理的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6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3年4月12日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因取消招聘计划或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3年5月1日9:00至5月7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栏)。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及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特殊技能岗位)且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是否免笔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确定,但报考需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对曲靖市户籍(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读高校前户籍(生源)在曲靖市的彝、回、苗、壮、布依、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其他少数民族和户籍新迁入曲靖3年及以上(2020年3月28日前)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除执行中央、省有关政策外,曲靖市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免试安置;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2名至第3名,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4名至第6名,笔试成绩加4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7名至第8名,笔试成绩加2.5分;代表曲靖市或云南省参加国际、国家级比赛获“运动健将”称号,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办理加分手续时,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未就业保证书(现场填写)、毕业证书(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外,分别按下列加分类别提供材料:

1.烈士子女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或《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服务证书》、县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认定的《选聘到村任职加分通知》,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需提供本人受表彰(表扬)的文件及证书。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期满人员考核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或《教师特设岗位服务证书》。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书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及经共青团曲靖市委审核认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加分通知》。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按户籍办理加分手续的,须提供经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通知》;户籍因就读高校等原因迁出外地选择按生源办理加分手续的,还须提供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证明材料和就读高校前所在高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的《优秀运动员加分通知》。

(三)办理时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8:30—12:00;14:30—18:00)期间,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3年4月21日18:00前将《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3日18:00前将《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限要求报送考生加分材料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

政策性加分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七、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等。

按照《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将于2023年7月进行,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3年3月27日及以前。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需要笔试的岗位,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其中: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和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可放宽面试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4)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5.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4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3年5月6日前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上公告并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招聘单位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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