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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区面向社会教师招聘20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6-30 17:44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湖滨新区发布。

(二)责任分工。招聘工作由区宣统部负责组织,区教育局配合落实,并做好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区纪工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市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疫情防控。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资格复审(考试)前,14天内无宿迁市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可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本省跨市流动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可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省内跨市流动人员,以及省外来宿返宿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完健康管理措施后,“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可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年龄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3.教师资格证。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事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3088(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527—84837110(宿迁市湖滨新区纪工委)。

点击下载>>>

1、湖滨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 

2022年6月30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湖滨新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hbxq.suqian.gov.cn/hbxq/tzgg/202206/8e2d99ee1c054a8e97a58e4384e40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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